2019年天津高考报名条件
2019年天津高考报名条件
根据《2019年天津高考报名工作规定》,2018年11月1日至11月10 期间
进行报名。报名条件如下:
1.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 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
②具有本市蓝印户口且符合津教委中〔2009〕6 号文件规定;
③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
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专业)报名条件按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2.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 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 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6) 津教委职〔2006〕22 号文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市学生等不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报名条件者。